何竹康
生平
    
何竹康早年参加中国共产党,并赴苏联莫斯科经济学院学习国民经济计划专业,回国后在河南省政府工作。1983年,担任河南省省长。1987年,担任吉林省省长。1988年4月任省委书记[1]。1995年6月,不再担任省委书记,改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。1998年1月退休。
参考文献
    
- . 中共乌海市纪检委. [2011-10-13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-04-24).
|  中国共产党职务 | ||
|---|---|---|
| 前任: 高 狄 |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书记 1988年4月-1993年6月 | 繼任: 张德江 | 
| .svg.png.webp)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| ||
| 前任: 霍明光 |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3年1月-1998年1月 | 繼任: 张德江 | 
|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| ||
| 前任: 高德占 | 吉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7年7月-1989年3月 | 繼任: 王忠禹 | 
| 前任: 于明涛 | 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 1983年3月-1987年7月 | 繼任: 程维高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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