衡州府

衡州府,元朝末年设置的府。

衡州府在湖南省的位置(1820年)

至正二十四年(1364年),朱元璋改衡州路置,治所在衡阳县(今湖南省衡阳市。清朝乾隆中,分衡阳县东南乡置清泉县,同为府治)。属湖广省。终明一朝,共领一州(桂阳州,下领三县:临武县、蓝山县、嘉禾县),九县:衡阳县、衡山县、耒阳县、常宁县、安仁县、酃县、临武县、蓝山县、嘉禾县。辖境相当今湖南省衡阳、衡山、衡东、常宁、耒阳、安仁、炎陵、桂阳、嘉禾、蓝山、临武等市县地[1]。

清朝时,属湖南省。雍正十年(1732年),桂阳州升为桂阳直隶州,府境南界北移至耒阳市、常宁市。辛亥革命后,全国废府州厅改县,于1913年废衡州府。

参考文献

  1. 清·张廷玉等,《明史》(卷44):“衡州府元衡州路,属湖南道宣慰司。太祖甲辰年为府。领州一,县九。东北距布政司一千三百里。”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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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: 《欽定古今圖書集成·方輿彙編·職方典·衡州府部》,出自陈梦雷《古今圖書集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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