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史稿

《清史稿》是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所設清史館纂修的清史未定稿,體例依照之前的正史,分「紀、志、表、傳」四部分。

二十四史列表
次序 書名 作者
姓名 時代
1 史记 司馬遷 西漢
2 汉书 班固 東漢
3 后汉书 范曄 劉宋
4 三國志 陈寿 西晉
5 晋书 房玄龄等 唐
6 宋书 沈约 蕭梁
7 南齐书 萧子显
8 梁书 姚思廉 唐
9 陈书
10 魏书 魏收 北齊
11 北齐书 李百药 唐
12 周书 令狐德棻等
13 南史 李延寿
14 北史
15 隋书 魏徵等
16 旧唐书 刘昫等 後晉
17 新唐书 歐陽修等 北宋
18 旧五代史 薛居正等
19 新五代史 歐陽修
20 宋史 脱脱等 元
21 辽史
22 金史
23 元史 宋濂等 明
24 明史 张廷玉等 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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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三年(1914年),清史馆设立,此後編修工作歷時十餘年。到1927年,主持纂修工作的清史館馆长趙爾巽見全稿已經初步成形,擔心時局多變及自己時日無多,自知未曾定稿,遂决定仿照王鸿绪《明史稿》之例,将各卷以《清史稿》的名称刊行,以示其為未定本。[1]由於編寫時民國政局動盪導致時間緊逼,以及資金來源起落不穩、時裕時缺,致使《清史稿》體例不一、繁簡失當,最終仍未能脫離非正式的稿件格式;加上編修者多為前清遺老,導致書中多對清朝歌功頌德、貶低辛亥革命,中立性嚴重不足[2]。國民政府北伐後,将《清史稿》定為禁書,禁止刊印及發售;後来解禁。

尽管《清史稿》是未定稿,但它本身史料豐富,其價值仍不可忽視。有的出版社將《清史稿》列入「二十五史」[註 1]或「二十六史」。中華民國迁台后,在国防研究院的主持下由官方出資,以張其昀等人为首的「清史編纂委員會」於1960年代初期以關內本《清史稿》為藍本編纂并正式刊行《清史》,共計8冊。

编撰过程

民国三年(1914年),经国务院呈文,大总统袁世凱設清史館,以趙爾巽為館長,缪荃孙、柯劭忞等人为总纂,總領清史修撰工作,参与者先後有一百餘人,没有固定编,人员由馆长聘用。如赵尔巽曾亲自拜访夏孙桐,请其出面任总纂。[3]

清史馆内设有「功课簿」,記載館員分工事宜,如柯劭忞撰〈天文志〉、〈时宪志〉。缪荃孙撰〈儒林传〉、〈文苑传〉、〈土司传〉。吴廷燮撰高宗、仁宗、宣宗、文宗、穆宗五朝〈本紀〉、〈大臣年表〉。吴士鉴撰〈地理志〉贵州、新疆各一卷、〈宗室世系表〉、〈公主表〉、〈皇子世表〉及〈艺文志〉初稿。章钰撰〈忠义传〉、〈艺文志〉定稿。金兆蕃撰太祖、太宗、顺治三朝列传及〈列女传〉。秦树声撰〈地理志〉直隶卷,王大钧撰嘉庆朝列传。夏孙桐撰嘉庆、道光朝列传及〈循吏传〉、〈艺术传〉。田应璜撰〈地理志〉山西一卷。罗惇曧撰〈交通志〉,戴锡章撰〈邦交志〉。唐邦治撰〈军机大臣年表〉。王树楠撰咸丰、同治朝大臣传。叶尔恺撰〈宗教志〉,其中喇嘛教、基督教、回教各一卷(〈宗教志〉後未被采用)。张采田撰〈地理志〉江苏卷、〈刑法志〉、〈乐志〉、〈后妃传〉。吴怀清撰〈地理志〉陕西一卷、〈食货志〉征榷卷。张书云撰〈礼志〉,补辑(舆服志)、〈选举志〉。俞陛云撰〈兵志〉与部分列传。馬其昶撰光宣朝臣工列傳,修正〈文苑傳〉。蓝钰撰〈地理志〉江西一卷。袁嘉穀撰〈地理志〉云南一卷。朱师辙有言:“列传撰人甚多,在馆诸人,几人人皆有。以余论,虽以咸同列传为主,而康乾以来各朝,皆曾补撰。盖每朝皆出于众手,惟每朝有主体撰人;又重修整时,归何人为主,则其负责为多。”[4]

撰稿期間,往往须请人抄稿,“第一次抄稿,由各人自觅书手缮写,按千字小洋一角,由馆计算”。1920年编成初稿,1926年修订一次,到1927年大致完稿。

袁金鎧本人熱衷政治,不常居清史館,乃約金梁為《清史稿》進行校刻。溥仪出宫后,金梁闲居在家,接到袁金铠的邀请,金梁欣然应允。金梁到館後,对编修工作颇为投入,“排日付印,如编新闻者,主笔督催,手民侍立,无复有片刻之暇……随引随发,前后不遑兼顾”。[5]

1927年秋,赵尔巽病故,时任安国军政府海陆军大元帅的张作霖續聘柯劭忞代理馆长。1928年,南京国民政府再次北伐,奉军连遭败绩,張作霖退守關外。時局動盪,金梁雇佣车马,将书稿“携归私寓,日夕赶办,撰校兼行,一月之间,竟补至百卷。”[5]金梁遂趁时局纷扰之际,利用职权,擅改原稿,自行加入张勋、康有为和张彪三人的传记[6]。然金梁的校订亦有合理之处,如删去《八线对数表》这类非關文史的數學内容。1928年,金梁将书稿送交刊印,共印书1100部,其中400部被运往关外发行,这批书称为“关外本”,是《清史稿》首次發行。

封禁与修订

1929年12月16日,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曾请求行政院禁售该书。1930年2月19日,南京国民政府据第63次国务会议决议训令行政院,发布《清史稿》禁售令,说《清史稿》“纰缪百出”,因此“除派员前赴北平将故宫博物院现存之该项史稿,悉数运京永禁流传外,所有从前已经发行者,应一律严禁出售,仰该院转饬所属一体遵照办理”。[7]

虽然大部分省市相应了这一禁令,但辽宁省不予回应。袁金铠等人也未遭到政府批评针对,并在东北担任要职。袁带到辽宁的数百部史稿“居奇出售,而外人之预订者,亦大都据理争到”,国内预购该书的读者反而“化冤钱而呼告无门”。汪兆镛曾多次请张元济帮他购买此书,最后总共花去320多大洋。[7]

当时傅振伦认为其封禁原因在于“不奉民国正朔”、“复有反民国之嫌”,孟森则认为这种说法不正确:“意主表扬清室与敢于触犯民国并非一事”,《清史稿》作为史料有极大的价值,希望能够解除封禁。容庚也认同孟森的观点,并认为封禁导致书价飙升,“每部索价五六百元”,“政府之禁令,徒为奸人牟利之具”。[7]

1934年9月容庚在《大公报》发文批判封禁之后,引起行政院院长汪精卫注意。同年11月23日,行政院向国民政府呈文称,《清史稿》“现在市肆既间有私售,馆库亦容参阅...不特难餍学术界之望,亦恐国外莠徒,私自翻印,贻笑传讹,影响更大”,希望解除封禁,并令行政院专员“检讨纰漏各点,并签注改正意见”。[7]

11月24日,行政院呈请在第13次会议上通过。汪精卫联系吴宗慈,请求对方主持检阅。吴发现有十九种错误,并修改了八种:“计已改正者,曰反革命、曰藐视先烈、曰不奉民国正朔、曰例书伪谥、曰反对汉族、曰一人两传、曰目录与书不合、曰人名错误,计为八项”。[7]

1935年9月17日,汪精卫在第230次行政院会议上报告了书稿检校情况,会议决定“交教育部于两个月内提出意见。”然而汪在11月1日遇刺,难以再支持吴宗慈等人,后教育部长王世杰向行政院提议先发行未修改的《清史稿》,“惟须责令附印吴氏之检校述略或检正表”。史语所所长傅斯年也支持这种做法。但国民政府并未回应这些意见。[7]

1936年1月8日,《清史稿》修订工作交到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手中,由其主任委员邵元冲负责。他对之前的修订并不满意,说“何其草率至此,拟函正之。”他先后联系柳诒徵、吴宗慈,想要建立专门的清史修订机关。[7]

1936年2月17日,邵元冲向中政会内政、教育联组会议报告,会议同意继续编订,但“原有之《清史稿》,不能解禁”;“中央应设国史馆,负责整理编辑国史,并以编订清史事隶属之”。[7]

1936年12月,邵元冲在西安事变中丧命,修订工作就此中断。但由于禁令已经松弛,1937年1月17日,北平文奎堂书店在《大公报》发布广告,公开发售《清史稿》下半部,“全部二百元,开春即增价,有藏旧半部者速函文奎堂再议配补,十日为限”。但政府旋即要求行政院重申禁令,后者转令北平、天津和上海政府查明情况并予以禁止。[7]

1939年12月26日,国民政府设立国史馆筹备处,林森要求继续修订《清史稿》,提议虽然通过,但由于战乱频仍,实际修订并未进行[7]。1958年到1978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书局重新修订《清史稿》[8],并在2006年4月5日再次重修[9]。

卷次

全书的最初版本共有536卷,包括〈本紀〉25卷、〈志〉142卷、〈表〉53卷、〈列傳〉316卷。記載自清太祖努爾哈赤建國稱帝(1616年),到辛亥革命結束清朝統治(1911年)共296年的歷史。

版本

《清史稿》成书之後,海内外先後重印,形成不同版本,有关外本、关内本、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、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、广岛本、南京本、上海本、中华书局点校本等等,其中以关外本、关内本流传最早,影响很大。

  • 关外本(关外一次本):1927年书稿渐成形,赵尔巽以“时局多故,年老力衰,亟思告竣,始议发刊。”不久,赵尔巽病逝,柯劭忞代清史馆馆长。柯劭忞年事已高,無法通阅史稿,即交付金梁,金梁随校随刻。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,紫禁城闭门,这时书稿尚剩下若干未及校刻,金梁遂将其移归寓所,继续校刻,趁此机会擅自增改原稿,私开职名,私作校刻记并且自称“总阅”。共印书一千一百部,其中的四百部被金梁运到山海关外发行,称为“关外本”(又称“关外一次本”),这是最早印成并且在沈阳流通的版本。1977年4月,香港益汉书楼将该版本影印出版,平装三册,书名定为《清代史料汇编》。[3]
  • 关内本:清史馆人员发现金梁擅自改动《清史稿》原稿之後,代馆长柯劭忞召集王树枏、夏孙桐、金兆丰、张书云、戴锡章、奭良、朱师辙等人讨论此事。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,乃决定将北京的存书抽换、改动,由朱师辙负责具体执行,该版本称为“关内本”。关内本和关外本(关外一次本)的版本大小相同,刻本三十字一行,每部一百三十本,目录一本,共计一百三十一本。关内本成书之后,大多未能发行,存放在清史馆内。1928年北伐成功后,清史馆被故宫博物院接收,对于《清史稿》,故宫博物院“院中名流佥以此书谬误甚多,须委托专家重加审定乃得行世”。1929年12月,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呈文行政院报告审查《清史稿》的结果,列举了“反革命、藐视先烈、不奉民国正朔、例书伪谥、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、反对汉族、为满清讳、体例不合、体例不一致、有日无月、人名先后不一致、一人两传、目录与书不合、纪志表传互相不合、人名错误、事迹年月不详、泥古不化、浅陋、忽略”等十九项缺失,提议将《清史稿》永远封存,禁止发行。1930年2月,国民政府明令禁售《清史稿》,全部餘书分存国立、省立图书馆。《清史稿》书价猛涨,“由百元预约,竟涨到五六百金一部,而不可得书。”[3]
  • 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:《清史稿》的关内本、关外本遭禁止发行时,金梁将关外本修正,在东三省影印发售,世称“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”。该改正本将全书从五百三十六卷减少到五百二十九卷,抽去者包括《公主表·序》和《时宪志》中的“八线对数表”二百十七页,另外又将张彪传目删除。1960年10月,香港文学研究社根据该版本影印出版,平装二册,称“香港本”。[3]
  • 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(关外二次本):此後不久,金梁在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之基础上再加修改,在文苑传二、姚鼎传之后补入陈黌举、朱筠、翁方纲三传,并且将赵尔巽传的内容压缩。该版本称“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”,又称“关外二次本”,在《清史稿》各种版本中流传最广,此後许多版本均自该版本而出。[3]
  • 广岛本:日本广岛以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为蓝本,改为精印本出版,称“广岛本”。[3]
  • 南京本:抗日战争期间,南京将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割裂影印出版,装为二大册,称“南京本”。[3]
  • 上海本:1942年,上海联合书店以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为底本,采用锌版影印分成二部,平装为二册出版,称“上海本”。[3]
  • 中華書局点校本:1950年代,经毛泽东批示,周恩来亲自安排,北京中华书局组织中国一百多位文史专家点校“二十四史”及《清史稿》,自1958年开始,至1978年结束。[10]其中1976年7月到1977年12月,北京中华书局以东三省第二次增修本(关外二次本)为工作本,用关内本、关外本(关外一次本)为校勘本,用标点、分段划分重点,将《清史稿》点校排印出版,内部发行。全书48册,其中第1册是目录,平装大32开,竖排繁体铅印。该书对上述三版本的篇目、内容的不同均有附注,录出异文。对史实错误以及同音异译之人名、地名、部落等名称通常未予改动,仅在本篇内略加统一。清朝的避讳字尽量改回。对少数民族的名称,凡是带侮辱性字样,除了旧史中常见的泛称之外,均加改正。对脱字、误字、衍字、倒字及异体字、古体字等等,也进行了校改。还校正了原文行、段的错排。对原文文理不通或者人名、地名等脱误而未查到出处的地方,均保存原状。为方便查阅,将原总目五卷合并而不再分卷,略加增补。[3]本书的点校由啓功、王钟翰、孙毓棠、罗尔纲、刘大年、吴树平擔任;吴树平、何英芳对点校稿进行了编辑整理。本书初版印出后,香港学者汪宗衍曾对标点提出一些意见,本书重印时参考其意见进行了若干修改。[11]1998年,中华书局将点校本《清史稿》缩小影印,精装成四册出版,又称“中华书局缩印本”。[3]
  • 《清史稿校註》:鑑於原清史馆所有部分档案、书稿,均由國立故宫博物院典藏。所以,1978年10月,经钱穆等建议,国史馆馆长黄季陆与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蒋复璁两家联手开始了《清史稿》的校注工作。以不更動原文,“以稿校稿、以校”方式,就其取材、撰寫、印校等方面的謬誤,利用存檔的清史館原稿、清國史館歷朝國史稿、清宮檔案及各類官私史料等,進行全面的檢校、查考、補註與訂正。至1984年10月,共校订了四万余条。《清史稿》校注部分共计三百余万字。包括《清史稿》原文在内,《清史稿校注》一书共一千二百余万字。自1985年10月起,定稿后陆续出版,共十五冊,另附索引一冊。1999年臺灣商務印書館再版。

版本对比

  • 关内本较之于关外本:[3]
    • 重列卷首编纂人员职名
      • 删去关外本于式枚总阅之职名,因清史馆并无“总阅”之名。
      • 总纂中,删去未撰稿者郭曾炘、李家驹两人,将金兆蕃改列入纂修。
      • 纂修中,删去顾瑗、杨钟羲、简朝亮、袁克文四人职名,因其未就职或去职、名誉。
      • 协修中,删去未到馆的吕钰等十五人及纂修中已列的唐恩溥一人,共十六人,增加漏列的协修袁嘉谷、唐邦治二人,关内本协修共四十四人。
      • 增列校勘兼协修孟昭墉。
      • 删去关外本所列的文牍、图书、会计、庶务科长、收发处长职名。
      • 校勘中,删去孟昭墉、诸以仁,增列董峻清、周仰公、秦化田、史锡华、曾恕传五人。
      • 收掌中,删去董峻清、秦化田、史锡华、惠澂四人,增列尚希程、王文著二人。
      • 删去袁金铠职名后面的“总阅”二个字,改为“总理史稿发刊事宜”。
      • 删去金梁职名后面的“事宜总阅”四个字,改为“总理史稿校刻”。[3]
    • 删去金梁撰写的“校刻记”二页。[3]
    • 《艺文志·序》原稿二页,金梁更改内容减为一页,现改还原稿。[3]
    • 列传二百六十卷中,抽换《张勋传》(附张彪传)、《康有为传》,改写《劳乃宣传》、《沈曾植传》。劳乃宣、沈曾植二人乃从二百五十九卷中分出,故总目第二百五十九卷、第二百六十卷的传目,两个版本不同。[3]
    • 删去志中“易类”书目六十四种。[3]
    • 儒林传二,朱骏声改为正传,朱孔彰附之。[3]
    • 其他抽改残篇三十余页。例如列传的删改,以光绪、宣统两朝为多。儒林传、文苑传,也有增改。[3]
  • 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较之于关外本:
    • 删去《张彪附传》、《公主表·序》、《时宪志》中的数学“八线对数表”;
    • 增加《陈黉举传》、《朱筠传》、《翁方纲传》,压缩了《赵尔巽传》等个别传记。
    • 东三省第一次改正本较前两个版本均少了7卷,仅有529卷。[3]
  • 中华书局点校本较之于上述三个版本
    • 凡前三本篇目、内容不同的地方,都有附注,录出异文;
    • 关于史实错误及同音异译的人名、地名、官名、部落名称等,一般不改动,只在本篇内略作统一。清朝避讳字,尽量改回;
    • 对少数民族名称,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,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,均加以改正;
    • 史文的脱、误、衍、倒和异体、古体字等,也作了校改。还有由于行、段的错排,以致事理不合处,已发现的也经过查对校正。但原文文理不通,或人名、地名等脱误查不到出处的地方,都维持原状;
    • 删去了八线对数表;
    • 合併了总目(原分5卷),不再分卷,并在原来基礎上略作增补,以便检阅。[3]

影響及評價

《清史稿》刊印後,受到各方潮水般的批评。《河渠志》只记载黄河、淮河、运河、永定河四条,最大河长江遗漏不记,其他像珠江、黑龙江、松花江、雅鲁藏布江等江大河全都不见踪影。1928年北伐成功後,故宫博物院接收清史馆,随後组织人员对《清史稿》初步检阅审查,1929年12月14日具呈行政院,称《清史稿》多有错谬,[12]“计反革命、反民国、藐视先烈、体例不合、简陋错误等,十有九项”,认为“为今之计,宜将背逆之《清史稿》一书永远封存,禁其发行。”南京国民政府遂将《清史稿》定为禁书,不准刻印及发售。[3]然而禁令非但没有禁锢《清史稿》的流通,而且还助长了民间私印盗刻《清史稿》的行为。甚至该书的“关外本”還大量流入日本。

編纂者及後人評價如下:

  • 趙爾巽:乃大輅椎轮之先导,并非视为成书也。[13]
  • 金梁:史稿本非定本,望海内通人不吝指教。当别撰校勘记,为将来修正之资,幸甚幸甚。[14]
  • 中华书局: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,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。由于成于众手,彼此照应不够,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,刊行时校对也不認真,是以体例不一,繁简失当,以至年月、事实、人名、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。[15]
  • 戴逸:纂修者多为清室遗老,眷恋清朝的心态甚重,故书中很多反对革命、诬蔑先烈、谀扬清朝之词。其次,当时清朝的档案尚未清理,修史者只能根据原国史馆中的稿件和有关史籍,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档案,故价值较逊。[16]

注释

  1. 上海古籍出版社和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的《二十五史》系列均含有《清史稿》。
  2. 两位明安——科尔沁部明安、兀鲁特部明安误为一人。

參考文獻

引用

  1. 赵尔巽《〈清史稿〉发刊缀言》称:“今兹史稿之刊,未臻完整,夫何待言……所有疏略纰缪处,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,以匡不逮,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,盖此稿乃大辂椎轮之先导,并非视为成书也”。
  2. 《清史稿校註》:「然此書成稿於遺老之手,刊行於匆促之中,謬誤屢見,用時不免戒慎,唯恐誤入歧途。」
  3. 邹爱莲、韩永福、卢经. . 清史研究. 2007, (01期) [2013-10-16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-07-06).
  4. 《清史述闻》,许师慎辑《有关清史稿编印经过及各方意见汇编》上册
  5. 金梁《清史稿回忆录》
  6. 金梁在《道咸同光四朝佚闻》道:“张勋传兼详复辟,康有为传兼叙移宫,皆各有立言之要,非贸焉撰笔而已。”
  7. 周海建.南京国民政府对《清史稿》的审查及其社会因应[J].南京大学学报(哲学·人文科学·社会科学),2017,54(01):98-108+159.
  8. 沈杰群. “二十四史”及《清史稿》:“国史”点校往事[N]. 中国青年报,2017-09-06(008).
  9. 安静.集文史专家共襄盛举 为中华文明再续新功——点校本“二十四史”及《清史稿》修订工程正式启动[J].中华遗产,2006(03):14.
  10. . 星岛环球网. 2006-04-06 [2013-10-16]. (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-10-16).
  11. 《清史稿》出版说明,载 清史稿,北京:中华书局
  12. 吳明勇. (PDF).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. 1999年9月. (原始内容存档 (PDF)于2019年8月19日).
  13. 趙爾巽:清史稿发刊缀言
  14. 金梁:清史稿校刻记
  15. 中华书局:《清史稿》出版说明
  16. 戴逸:乖谬百出的《清史稿》

来源

延伸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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